火灾无情,防火先行。近日省财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通知,今年将安排建设工程专项资金2100万元,推进全省4200个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泉州获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建设600个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
根据通知,2024年将在消防救援队伍辖区面积之外且未建立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的行政村,建立4200个有人员、有器材、有制度的微型消防站,提高农村地区初起火灾的扑救能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不少于6人,并设立站长、副站长、消防员等岗位,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手持对讲机等器材。站房设置与社区办公室、单位消控室等场地统筹使用,满足人员值班室、器材存放室等基本办公条件。同时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按照“一分钟出动、三分钟到场、五分钟处置”的要求,迅速扑救初起火灾。(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范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