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纲朝的警校文凭。
民国时期的防火宣传单。
刘芙仙从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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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都2019第十八届世界警察和消防员运动会将于8月8日至18日在成都举行,这也是该赛事首次在亚洲城市举办。翻开尘封的历史档案,成都最早的警察可以追溯至光绪十八年(1902)12月,时任四川总督岑春煊,把办警察当作支撑摇摇欲坠的满清政权的灵丹妙药。
光绪二十九年(1903)四月初一,成都警察总局正式挂牌理事。负责省城治安的机构为保甲总局,管辖范围仅限于城内及城外附郭街道,职责为清查户口、盘查可疑人员以及防火防盗等事。1904年即迁至华兴街成绵道署隔壁的皇华馆(现消防支队驻地)内。
据成都市档案馆的档案记录,到1910年,成都的警察已经相当规范,不仅要考试发文凭,甚至还要查祖宗三代。
1警察文凭里面记录了祖上三代
上世纪初恰逢革命风云,当警察要有一定文化和能力。
经过警察学校的培训且合格后,当时的学员们都会收到一份“毕业证书”,以示合格,只待入职。
成都市档案馆保存有一份光绪三十四年(1908)四川省警察总局发给施节亨的“凭照”,文凭主要说明此人是警察训练所毕业的,总平均成绩为70分。入职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炼,便可升任巡长一类的职务。
而一份颁发于宣统二年(1910年),一位叫杨纲朝的毕业文凭里透露了更多信息。
这份文凭展开来足有4张A4纸般大小,该生是四川彭县人,以六门功课总平均59.73分进入及格等级第4名毕业,成绩最好的是《地方自治大意课》,成绩为92分;最差的《政法浅议》,成绩为35分。
泛黄的宣纸上印着呈蓝紫色的繁体字,周围是繁复的龙腾祥云纹饰。文凭的上半部分是密密麻麻竖行印刷的“上谕”。“上谕”是光绪三十三年内阁奉上谕颁布的慈禧懿旨,手写石印,全文共852字,大体内容为:“国家兴贤育才,采取前代学制及东西各国成法创设各等学堂……”
此外,该生在校任课教师的相关信息也在文凭中显示,多是从警务学堂、法政学堂等高等学府科班毕业的专业人士,教员中有3人是从日本留学回来的“海归”。和当今文凭不太相同的地方,这批文凭均标明了“祖宗三代”:毕业生父亲、祖父以及曾祖父的名字。成都市档案馆工作人员表示,当时对警察的招考比较严格,不是谁想读就能读到的,学生都来自各乡的推荐,“身家清白”是一项考核指标。
2入职条件女警需要学摩托驾驶
抗战爆发后,作为大后方的四川人口激增,为了做好妇女管理工作,创办女警的必要性日益显现。1937年10月29日,成都《新新新闻》率先以“上海女警察动态”为题,报道了上海市警察局36名女警的近一年来的工作情形。
成都市档案馆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同年11月20日,时任四川省主席刘湘批复同意了省会警察局关于筹办女警队的呈报。月底,警察局便贴出了招收女警的告示,其中对女警学历、年龄以及身高等作出了规定。例如,“身高在四尺五寸(1.5米)以上者……”
通过体检、口试、算术和常识的考试,第一次招收女警最终有50名女孩子被录取。正式入职前,她们还参加了为期六个月的培训。课程一部分系“文科”,即学习刑法大意、侦探学、地方自治、市政概论等。此外还得有体能操练,即学习射击、国术、体操、以及驾驶摩托车等。
1938年7月30日,在省警察局训练所举行的毕业典礼上,41名女警得到了《修业证书》,并根据成绩任命不同等级。其中,成绩较优异的刘芙仙等5人被任命为三等警长,张蓉芝等4人被授予见习三等警长,其余32人取得一等警士职位,这就是四川历史上第一批女子警察。
成都市档案馆馆藏了一份1939年四川省会警察局女警察刘芙仙的从业登记表,类似如今的干部履历表。女警刘芙仙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历、工作经历等都清晰记载。比如学历一栏就显示“成都县立女子中学毕业”“四川省会警察局警察训练所毕业”,工作经历上则记载着“曾任小学教员及户籍警长”“现任四川警察总局服务员”。
这些女警具体做些什么工作呢?1938年11月,女警刘芙仙和吴有兰被派往川康绥靖主任公署被服厂,检查女工在生产中夹带棉花回家的情况。1940年1月,刘芙仙被派往四川保安军官训练团从事“户籍指导”,4月她又被调回省警局统计股服务。“大多都是检查一类的事务,没有过多‘重活’。”
3官民结合轿夫水夫组成义务消防
老成都的房子多为木质结构,而居民的防火意识也远不如现在,所以火灾时有发生。
1903年,成都警察局成立后,在局内设立消防队,全队72人,负扑救火灾之责。这是成都市有史以来的第一支专业消防队伍。
1933年,四川善后督办公署督办刘湘,饬令成都市公安局更名为“四川省会公安局”。在其行政科下设有消防队,对外称“四川省会公安局消防队”,编制76人。到了1937年四川省公安局奉命更名为“四川省会警察局”,消防队也随之改名为“四川省会警察局消防队”,编制73人。而在1941年,四川省会警察局消防队正式扩编更名为“四川省会警察局消防大队”后,编制也增至194人。大队下属6个分队,除一二分队驻守华兴街局本队外,三分队驻外东牛王庙,四分队驻外南真武庙,五分队驻外西回龙寺,六分队驻外北水神寺。
当时消防警察大队配备的消防器材,就有救火车一部,人工唧筒六部,还有水桶,火钩,斧头等工具181件。另外省会警察局分局分驻所、派出所均配有唧筒18部,及简易消防拆卸工具2000余件。
除了官方专职消防队外,1905年四川警察总局规定除专职消防队外,令就近轿铺、茶坊、指定轿夫、水夫为“义务消防”,遇到火警便立马到集合地发给消防工具,戴上安全帽提上水桶便前往火场。救火完毕归还用具后,每名还给钱百文。这是成都义务消防队的雏形。
1934年,鉴于人口密集,火警时有发生,当时的四川省公安局采取混合消防形式,召集青壮男子组编义勇消防队。在较密集街道,各街道成立一个分队,小街道三四条街合编为一分队,每队40人,总计四千余人。这也是成都市消防第一支正式义务消防队。
4忘橹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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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值班掌握四方火情
为达及时监测火情以及判断失火地点之目的,老成都在东南西北的城门洞都设有瞭望塔。四川民俗专家刘孝昌介绍,这也是老成都初期的火情通讯设施。在老成都人的记忆里,这也是当时城市里最高的建筑。
1904年,第一座瞭望塔设立在东门城门洞,当时称“忘橹楼”,由四川省警察总局为消防队修建。“楼高十丈,宽四丈五,上下五层,顶悬铜钟,居高临下,瞭望四方火情,凡方圆十里以内者均悉如指掌,唯城外需用望远镜才能俯瞰,遇警伴以敲铜钟,吹口哨作为通讯联络。”
到了1908年,当局重视消防工作,将木质的瞭望台改成了钢架结构,塔内值班人员24小时轮岗,白天看烟雾,晚上察火光,不敢有一点懈怠。往往瞭望塔旁边就有消防队,一接到上方的指示便拿起装备,立即出动。
除了官方的消防安排,老成都同时也要求城内各大商铺购置铜水枪,每户备用两到三支,以达到自救的目的。另外,成都城区街道设有专门的火政室,后称为消防室,负责基本上十来条街巷的火政相关事宜。每个消防室内,配有铜水枪、水龙、火钓、斧、瓢、竿等物。
刘孝昌介绍,消防室多为单间,门面约宽一丈,进深两尺,装有两扇用两三寸厚木条做成的牛肋巴栏杆门,大门只可向外敞开,门上象征性挂把铁销。“屋内正中有一架铁木结构的救火所用水摇水龙,当门墙边各放有长木立架,立架上插有四、五十杆带长木柄铁制的抓钩、板斧、铁叉和用于喷水灭火一、二十支铜水枪。”室内墙上还挂满水桶,这些水桶多由镔铁皮子所做成,形状奇异。桶身一半平一半呈弧形,且尖底,目的为方便取水。
封面新闻记者杨晨档案资料由成都市档案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