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推动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加大检查、抽查力度,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车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将电动车火灾防范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对居住、商业、办公等场所、楼院的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同时加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开展灭火技能训练,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检查。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定期开展电动车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指导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电动车火灾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各类办公营业场所、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依法加大对居(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
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常识,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每季度组织消防培训、每半年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