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丹阳质监局联合市消防大队对丹阳11家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以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实施身份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箱为重点,主要检查了企业证书覆盖场所与企业营业执照是否一致、产品是否正确使用认证标志,包装、说明书、宣传册等是否有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9大项22小项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业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情况,质监部门工作人员立即以行政指导的方式告知企业需办理变更手续以及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检查中,工作人员以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实施身份证制度的消防产品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箱为重点,主要检查了企业证书覆盖场所与企业营业执照是否一致、产品是否正确使用认证标志,包装、说明书、宣传册等是否有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9大项22小项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业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情况,质监部门工作人员立即以行政指导的方式告知企业需办理变更手续以及如何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