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干式消防给水系统在鞍山投入使用
信息来源:c-119.com 时间: 2012-02-15 浏览次数:380
辽宁省鞍山市公安消防支队近日在鞍山嘉郡上城高层住宅小区,成功完成了高层民用建筑室内应急消防供水试验。这标志着鞍山市开发的高层建筑室内干式消防给水系统通过实际检验,正式投入使用。
鞍山嘉郡上城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建筑高度93.5米,建筑层数为地下1层、地上31层,属于二类高层民用住宅。试验过程中,大功率消防车通过应急管道采取逐步加压的方式,成功将消防车内的水供至93.5米高度的建筑顶层,并保持了喷射距离在10米以上的充实水柱,可以确保实际灭火效果,试验取得了圆满成功。
鞍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王伟介绍,近年来发生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都暴露出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供水不足的问题。
鞍山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验收科科长郑军介绍,高层建筑室内应急干式消防给水系统,平时不供水保持干燥,其给水竖管采用竖向与横向分区供水相结合的方式,在每一层消防电梯间前单独设置室内应急消火栓,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以保证设施的稳定性。此系统选用钢质较好的钢管、消防水泵接合器、快速排气阀、压力表、逆止阀、高压水带等设备组成。灭火过程中,消防车直接与一层的系统管道连接,就能保证顶层的用水供给。
这一系统力求在灭火实战中贯彻“内攻为主、外攻为辅”的战术思想,进一步拓展强攻近战的有效手段,使消防员能在第一时间轻装进入现场,并迅速投入战斗,从而为高层灭火作战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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